通知公告
关于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补录考生的公示
发布日期
2023-04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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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、录取工作实施办法》,二轮调剂复试后,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,由学校统一收回,进行二次分配。经我单位申请,学校批准,所获取的补录计划按照录取原则进行补录,现将补录考生名单予以公示。

公示时间:4月20日至5月5日(10个工作日),名单详见附件。考生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的,由我单位及学科负责解释。

初步拟录取考生政审、调档、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协议书等手续待后续统一通知办理,初审过程中如有政审、资格审查等不合格者,则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。

入学后3个月内,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公共卫生学院

2023年4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