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友工作
安徽医科大学校友联络大使聘任管理办法
发布日期
2023-08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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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   总则

第一条  校友联络服务是校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校友工作,构建完善校友联络工作组织体系,更好地发挥“服务校友、服务学校、服务社会”的功能,学校决定每年聘任优秀毕业生担任兼职校友联络员(以下简称“校友联络大使”),充实我校校友工作队伍,配合学校、学院以及各地校友会开展校友联络工作。为规范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 “校友联络大使”工作指导思想:弘扬安医精神、传播母校信息、联络校友感情、报道校友事迹。

 

第二章  校友联络大使聘任条件

第三条  爱校荣校,关注母校发展,热心校友工作,志愿服务校友,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。

第四条  责任心强,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,有学生活动组织经验者优先。

第五条  群众基础好,有亲和力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,具有一定的号召力。

第六条  工作较为稳定,便于联系校友。

 

第三章  校友联络大使选聘数量

第七条  全日制本科生以班级为单位推荐,原则上每班推荐1名校友联络大使。

统招研究生(包括硕士和博士)区别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和非直属培养单位进行推荐,其中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毕业生规模推荐校友联络大使,原则上按照本单位每50名毕业研究生推荐1-2名校友联络大使比例进行;非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均推荐1名校友联络大使。

第八条  国际教育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等单位参照此要求。

 

第四章  校友联络大使享有权利

第九条  学校向校友联络大使颁发聘书。

第十条  可从学校和地方校友会及时了解掌握母校、校友会和校友的最新情况,作为校友代表对学校发展和校友会建设提出意见建议。

第十一条  优先参加校友总会和地方校友会举办的各种交流、培训及联谊活动。

第十二条  根据从事校友工作的情况经学校推荐,优先具有校友会代表的选举或被选举权。

第十三条 优先获赠学校编印的相关刊物。

第十四条  优先获得校友会的信息资源和支持。

 

第五章  校友联络大使主要职责

第十五条  促进校友与校友、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络和交流,及时向校友和学校通报相关信息,收集校友对母校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。

第十六条  负责保持与本班级(专业)同学的联系,掌握同学动态,在《安徽医科大学全球校友服务平台》实时更新、维护校友信息,或指导同学自行维护信息。每年6月份汇总更新本班级(专业)校友通讯录,以电子版形式向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和学院反馈。

第十七条  宣传关注校友网站及校友会微信公众平台,转发学校刊物等信息。关注校友取得的重要业绩,报道校友的优秀事迹,组织校友积极向母校相关宣传平台投稿。

第十八条  积极组织校友返校活动,参与所在地校友联谊会的筹建或活动开展,协助做好有关联络、服务工作,及时报道活动信息。

第十九条  与所在地的其他联络员保持密切联系,广泛联络所在地其他院系、届别的校友,汇总信息发送至学校和学院。

第二十条  注意数据信息安全。

 

第六章  校友联络大使聘任程序

第二十一条  校友联络大使以本人自愿申请和各学院(研究生培养单位)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聘任。根据相关条件,各学院(研究生培养单位)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担任校友联络大使,将选聘出的校友联络大使名单及材料汇总报送至校友办。

第二十二条  校友办组建校友联络大使微信群,公布受聘名单、组织聘任仪式、颁发聘书等。

第二十三条  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校友联络大使,校友办、学院(研究生培养单位)或视情况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增补或替换。

 

第七章   附则

第二十四条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      第二十五条  本办法由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