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友工作
安徽医科大学校院两级校友工作管理体制实施办法
发布日期
2023-08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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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  

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校友工作,发挥院系在校友工作中的主体作用,更好地实现“服务校友、服务学校、服务社会”的功能,根据《安徽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友工作的实施方案》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订本实施办法。

第二条  本办法所称单位指学校各二级学院、各直属附院、研究生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等。

第二章 组织机构

第三条  学校成立校友工作委员会,设立校友工作办公室,各单位成立校友工作领导小组,确定校友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,建立规范、高效的校院两级校友工作管理模式,推动形成学校关心校友、校友心系母校、全体师生和校友广泛参与的校友工作格局。

第四条  学校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友工作会议,专题研究部署校友工作。各单位应定期向学校分管校领导汇报校友工作进展情况,并定期开展经验交流。

第三章  职责分工

第五条  学校职责

1.负责研究起草学校有关校友工作的制度规定,建立校友工作网络和校友工作制度。

2.负责建立校友工作联动机制,组织、指导和协调学校各单位、相关部门做好校友工作。

3.负责协调做好各单位校友返校的组织、接待与服务工作等。

4.负责校友信息、服务交流平台的宣传和维护,逐步建立健全学校和各单位、各部门两级校友信息数据库,编印校友电子刊物等。

5.负责加强校友、各地校友会定期走访,加强对各地校友会工作的协调、指导,做好校友与母校间的联系和交流工作。

6.负责无院籍校友走访联络和信息整理归档,协助做好各单位重点校友联络工作。

7.负责畅通校友服务母校发展渠道,协调校友捐赠的有关工作。

第六条 各单位职责

1.负责研究制定本单位校友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,建立校友工作队伍和联络平台,落实校友联络员制度

2.负责建立知名校友名录,完善校友信息数据库,收集、整理本单位历届校友信息,及时在校友服务平台更新维护校友信息。

3.负责组织做好本单位校友返校的组织、接待与服务工作等,及时备案,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归档。

4.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友工作的宣传报道,建设学院网站校友工作专栏,积极寻访优秀校友,采编校友先进事迹,邀请知名校友回校讲学。

5.负责密切校友合作交流,做好校友捐赠工作。

6.负责定期走访校友,加强与各地校友会分会、本单位所涉及到的行业(专业)校友分会的联系和指导。

7.负责加强本单位在校生校友文化培育,开展新生入学教育、毕业生教育、校庆日教育等特色活动。

第四章  工作机制

第七条  校友工作委员会对各单位校友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,并督促其有序开展校友工作,建立校友工作联动机制。

第八条  为保证校友工作的有序、规范进行,各单位在成立院级校友组织或开展院级校友活动时,应及时报备校友工作办公室。

第九条  各单位校友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校二级机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

第五章 附  

第十条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第十一条  本办法由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